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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鞍山市·立山区]立山区灵山山体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一、招标条件
    立山区灵山山体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经由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备案。以鞍立发改审【2019】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立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立山区灵山山体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地处羊草庄路,位于鞍山市立山区;南邻羊草庄路、东邻灵山寺、西邻鞍钢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进厂道路、北邻鞍钢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形成公园与寺庙结合的文化公园
    2.工程规模: 工程:  总规划面积26184.46平方米  
    3.合同估算价:2473万元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1000911001001
立山区灵山山体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本项目采取EPC即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招标范围包括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采购[附属设施、设备、材料等]、施工[绿化工程、铺装工程、小品及设施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公园服务建筑工程等]及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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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工期要求:2019-04-25 00:00:00 开工至 2020-04-30 00:00:00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设计·专项资质·风景园林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甲级]或者[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方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方的意愿和真实情况;(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各自的法律责任;(5)联合体各方具有同一专业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其它要求:(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无异常,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拟负责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3)本次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4)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应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
四、投标
    1.现场投标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3会议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9年03月29日 08时00分至2019年04月02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10时00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鞍山立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签章:
公章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灵南街239幢(丘地号3-86)
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所在层5层)
邮编:
邮编:
114001
联系人:
徐琳
联系人:
张秀茹、高洁
电话:
0412-5551005
电话:
0412-2592001
传真:
传真:
0412-259200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lnbzzbb@126.com
高洁 签于 2019/03/28 15:24:16
高洁 签于 2019/03/28 15: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