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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本溪市·本溪市经济开发区]本溪高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设施工程施工
一、招标条件
    本溪高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设施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市经济开发区备案。以本高审立发【2020】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辽宁药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本溪高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设施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工程规模: 工程: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为本溪高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设施工程施工图纸界定的全部内容。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2007435001001
本溪高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设施工程施工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为本溪高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设施工程施工图纸界定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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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工期要求:2021年05月23日 开工至 2021年11月10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或投资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4、企业近三年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经人社部门备案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原件(劳动合同无人社部门盖章的应附有人社部门盖章证明的备案手续原件)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8、本公告如与招标文件相抵触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9、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13.0万元
    2.开标时间: 2021年05月14日 09:0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4.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
    5.开标方式: 现场电子开标
    6.开标说明: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4月22日 15时00分至2021年04月28日 08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徐利
姓名:
徐利
单位:
辽宁药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
辽宁药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职务:
职务:
职称:
职称: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辽宁药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药都商务孵化中心168-2栋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的地上第三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徐利
联系人:
于娟
电话:
13841409111
电话:
024-43880997
传真:
传真:
异议联系人:
于娟
异议联系人电话:
024-4388099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于娟 签于 2021/04/22 14:21:19
于娟 签于 2021/04/22 14: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