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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沈阳市·皇姑区]沈阳智能计算中心新基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一、招标条件
    沈阳智能计算中心新基建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备案。以沈皇发改备字(2023)4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阳首府智算赋能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沈阳智能计算中心新基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沈阳首府经济开发区,西侧为沈飞物流通道,南侧为规划闾山东路,北侧为金德工业园,东侧为规划路。
    2.工程规模: 工程: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2.0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9万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保证金金额(万元)
210101TP002019943001001
沈阳智能计算中心新基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沈阳智能计算中心新基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包括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及工程总承包管理等。
1461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50.0
    4.工期要求:2023年09月30日 开工至 2027年09月30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行业甲级]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并且[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家,由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作为牵头人(联合体主体),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其它要求:(1)拟派本项目EPC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2)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可以与EPC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3)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4)施工单位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近年(2020年1月1日至开标日,以竣工验收报告完工时间为准),具有一项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6)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地勘等文件对投标人公开,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且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工程总承包条件的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四、投标
    1.开标时间: 2023年09月21日 09:3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3.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3年09月01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9月07日 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李子木
姓名:
李子木
单位:
沈阳首府智算赋能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
沈阳首府智算赋能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职务:
职务:
职称:
职称: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沈阳首府智算赋能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135号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编:
邮编:
110005
联系人:
李子木
联系人:
刘东东
电话:
024-86623212
电话:
024-23392361
传真:
传真:
024-23372321
异议联系人:
刘东东
异议联系人电话:
024-2339236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lngczbgs220@163.com
刘庆芳 签于 2023/09/01 15:31:47
刘庆芳 签于 2023/09/01 15:2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