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4-07-05作者:副标题:来源:阅读次数:】
沈阳市居民户内燃气管道及设施老化更新改造工程和沈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燃气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沈发改审字〔2024〕18号、19号、20号、21号、22号、23号、24号、25号、26号、27号、2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沈阳燃气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沈阳市居民户内燃气管道及设施老化更新改造工程和沈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燃气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半导体)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沈阳市居民户内燃气管道及设施老化更新改造工程和沈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燃气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半导体)采购项目
2.2标段划分情况:共划分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半导体)的供货、运输等,部分产品需提供安装调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4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划内)
2.5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要求分批供货,每批根据招标人需求及订货单发货,随需随供。
2.6质量标准:合格
2.7合同估算价:2,850,000.00元
2.8投标保证金: 2.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产品的制造商;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4.2招标文件领取地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7月5日08:30时-2024年7月11日16:00时
4.4其他要求: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资格确认并领取招标文件,其他方式不予受理。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关于送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的公告》中被下达《责令限制整改通知书》的企业,其本项目所要求资质尚处于整改期的按废标处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 21 世纪大厦 B 座)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5.3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5.4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30日9:30时
5.5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5.6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5.7根据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实名制的通知》,请投标人开标前自行完成实名认证,并进行项目负责人二次刷卡。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齐妍 姓名:齐妍
单位: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单位: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职务:项目负责人 职务:项目负责人
职称:高级工程师 职称:高级工程师
招标人名称: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龙宇
电话:024-2352030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大厦A座
联系人:薛晓东、由春红
电 话:024-31679592-8888、8889
邮箱:lnzfxxd@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