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9-02-13作者:副标题:来源:阅读次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9年于洪区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程设计、造价已由 沈阳市于洪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沈阳市于洪区房产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沈阳市于洪区房产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19年于洪区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程设计、造价
2.2 建设地点:沈阳市于洪区北陵街道办事处所属的江山花园小区和和平村安居小区(以签订合同为准)
2.3 项目的规模:2019年对于洪区北陵街道办事处所属的江山花园小区和和平村安居小区共2个小区进行住宅区综合改造工程,建筑总面积72796平方米,13栋楼、64个单元、1133户。改造项目:屋面防水工程、单元窗工程、更换庭院排水工程、道路维修工程、方砖边石铺设工程、安防监控工程、庭院绿化、亮化工程。配套设施工程等
2.4 设计周期:5天内完成工程完整的设计方案及设计效果图及概算,经区主管部门、区政府领导审核通过后,确定改造方案;10天内完成所有的设计工作。(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2.5 招标范围:全过程设计招标(含造价),完成方案设计,编制或配合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及立项文件,取得项目立项和规划意见书后,项目的后续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等,包括绿化景观、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等专项设计、工程勘察、专业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设计的概算和施工图预算及后续服务工作等。(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一个标段
2.7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建筑行业乙级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具备工程造价乙级的独立法人企业。,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造价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1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 02 月 13日 8:30 时至2018年 02 月 18 日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03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具体详见1楼电子屏幕 。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招 标 人:沈阳市于洪区房产局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邮 编: 110000 邮 编: 110002
联 系 人:赵晓川 联 系 人:张旭
电 话: 024-25327730 电 话:024-22825609
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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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