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9-02-18作者:副标题:来源:阅读次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和平区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程已由沈阳市和平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沈阳市和平区城市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市区两级投资各50%,招标人为 沈阳市和平区城市建设事务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和平区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程一、二标段
2.2 建设地点:沈阳市和平区
2.3 项目的规模:23个旧住宅区的改造提质工程,改造内容主要包括房屋本体改造;配套设施改造;小区环境改造;服务设施改造等。
2.4 设计周期:7天内完成工程完整的设计方案及设计效果图及概算,经区主管部门、区政府领导审核通过后,确定改造方案;17天内完成所有的设计工作。(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2.5 招标范围:全过程设计招标(含勘察、造价等),完成方案设计,编制及配合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等,包括绿化景观、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等专项设计、工程勘察、专业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设计的概算和施工图预算及后续服务工作等(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二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2.7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且具有工程造价甲级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造价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5.1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2月 18日16时至2018年02月25日16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年 03 月 12日 09时 30 分,地点为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具体详见1楼电子屏幕。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9.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招标人: 沈阳市和平区城市建设事务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宏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铁西区兴华街46号12-7
邮编:邮编: 110002
联系人:康大为 联系人:李琳琳
电话: 024-83303075 电话:17741774934
传真: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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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