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04-21作者:副标题:来源:阅读次数:】
清原满族自治县筐子沟景区改造提升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1010441 | 工程名称 | 清原满族自治县筐子沟景区改造提升项目EPC总承包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1010441001001 | 标段名称 | 清原满族自治县筐子沟景区改造提升项目EPC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抚顺筐子沟文化生态旅游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辽宁鸿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1年04月21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1年04月24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 | 建设地点 | 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辽宁中宇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 王利军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辽221101116500 | 7997000.000000元 | 140日历天 |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国家相关文件对各阶段和各专业设计深度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验收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98.36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辽宁中宇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 抚顺市天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辽宁正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王利军 | 冯丹 | 王宇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王利军 | 冯丹 | 王宇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乔跃峰 | 戴鉴明 | 赵浩南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辽建安DB[2015]41065],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00512676],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00512676]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辽建安DB[2015]40905],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01204069],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01204069],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01204069]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辽建安DB【2012】00005],建筑工程二级[00608577],市政公用工程二级[00608577]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园林中级工程师 | 园林景观高级工程师 | 城市景观与风景园林高级工程师 | ||||||||
注册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辽221101116500 | 00101980 | 00072647 | ||||||||
投标报价 | 7997000.000000元 | 7985000.000000元 | 7998800.000000元 | ||||||||
工程工期 | 140日历天 | 140日历天 | 140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国家相关文件对各阶段和各专业设计深度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验收合格。 |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国家相关文件对各阶段和各专业设计深度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验收合格。 |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国家相关文件对各阶段和各专业设计深度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验收合格。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 ||||||||
评审得分 | 98.36 | 70.35 | 69.53 | ||||||||
企业业绩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