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工程交易> 中标候选人公示> 施工
[邀请招标][施工][本溪市·本溪市平山区]本溪市第二十七中学楼内消防改造工程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span id="litPosition">中标通知书</span>
本溪市第二十七中学楼内消防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001010404 工程名称 本溪市第二十七中学楼内消防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 210101TP001010404001002 标段名称 本溪市第二十七中学楼内消防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本溪市第二十七中学 填报单位 辽宁金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1年09月18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1年09月22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市平山区 建设地点 本溪市平山区黎明街1号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辽宁金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刘元猛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 02183379 100169.090000元 30日历天 合格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0.0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辽宁金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溪东亿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本溪丰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刘元猛 洪丽 朱吉林
注册资格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 02183379 00443765 01970226
投标报价 100169.090000元 100966.730000元 101568.030000元
工程工期 30日历天 30日历天 30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评审得分 0.0 0.0 0.0
企业业绩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辽宁金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签于 2021/09/18 13:16:04
张韬 签于 2021/09/18 14: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