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工程交易> 中标候选人公示> 材料设备
[公开招标][材料设备][鞍山市·海城市]海城市清洁能源供暖改造工程第二批改造项目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材料设备
<span id="litPosition">中标通知书</span>
海城市清洁能源供暖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002021560 工程名称 海城市清洁能源供暖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 210101TP002021560001001 标段名称 海城市清洁能源供暖改造工程第二批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海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填报单位 辽宁众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材料设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07月12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07月18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 建设地点 海城市海州街道、兴海街道、响堂街道、东四街道王石镇、西柳镇、毛祁镇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海城三鱼泵业有限公司 石先泰 19686240.000000元 15日历日 合格 85.15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海城三鱼泵业有限公司 山东泰安亿美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石先泰 郝涛 劳耀棠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19686240.000000元 19498080.000000元 18891600.000000元
工程工期 15日历日 18日历日 19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85.15 83.47 75.52
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海城三鱼泵业有限公司 山东泰安亿美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7.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辽宁众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签于 2024/07/12 18:35:26
辽宁众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签于 2024/07/12 18:3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