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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安县实验小学标准化建设项目
                 
工程编码 21032120170728456  
工程名称 台安县实验小学标准化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台安县实验小学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鞍山市·台安县 建设地点 台安县实验小学原址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拟中标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中标价 暂估价 暂列金额 中标范围和内容 标段建筑面积㎡
台安县实验小学标准化建设项目 台安县第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张树会、邢永峰 6091930.5300 0.00 200000.00 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其他市政公用工程; 2861.45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投标报价 评审得分 其它情况
第一名 台安县第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张树会、邢永峰 6091930.53 85.34  
第二名 辽宁镕泰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张雪 6059575.05 83.48  
第三名 鞍山市永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付艳丽 6260484.00 82.25 (1)鞍山市永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变更为辽宁忠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减去计日工中所取的税金,投标报价由6267099.6元调整为6260484元。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营口市万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未填写暂列金额
鞍山鼎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暂列金额为0
鞍山市建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未携带有效的证明材料
辽宁中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未携带有效的证明材料
营口德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未填写暂列金额
报价修正情况
   
修正内容 修正原因
   
 
公示开始时间 2017年08月23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7年08月25日  
填报单位 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填报日期 2017年08月23日  
备注说明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选择【全省平台】登陆
3.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4.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5.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