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足球场地建设项目
【发稿时间 :2017-08-23作者:副标题:来源: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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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码 | 21028920170712840 |
工程名称 | 大连市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足球场地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大连普湾新区规划局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建设地点 | 普湾经济区石河街道 |
项目所在区域 | 大连市·普湾新区 |
拟中标单位 | | | | | | | 标段名称 | 标段建筑面积(㎡) | 拟中标单位 | 中标价 | 项目负责人 | 大连市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足球场地建设项目 | | 大连嘉远体育工程有限公司 | 61059386.0300 | 元 | 李树本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中标单位:大连嘉远体育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中 标 价:6105.938603万元 工 期:243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经理:李树本(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号:辽121091107005 |
招标内容 | 规划建设十一人制标准足球场地10片、五人制标准足球场地8片;主场地看台,主席台及遮阳棚;射门训练区。包括足球场场地及设施等相关内容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7年08月23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7年08月25日 |
填报人 | 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填报日期 | 2017年08月22日 |
填报单位 | 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备注说明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