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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普新区数据整合系统建设项目-警务大数据中心改造施工
               
工程编码 210213201707215783
工程名称 金普新区数据整合系统建设项目-警务大数据中心改造施工
建设单位 大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建设地点 大连市金普新区
项目所在区域 大连市·金州新区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标段建筑面积(㎡) 拟中标单位 中标价 项目负责人
金普新区数据整合系统建设项目-警务大数据中心改造施工 950.00 大连鸿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50495.0200 李永泉
中标候选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大连鸿伟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950495.02元
拟中标单位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项目经理:李永泉     项目经理专业级别: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00155378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2017年8月15日开工至2017年9月15日竣工
招标内容 为数据整合系统搭建安全接入和运行的平台,将分局四层改造为警务大数据中心,改造面积950㎡。(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公示开始时间 2017年07月31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7年08月02日
填报人 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填报日期 2017年07月31日
填报单位 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备注说明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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