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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龙山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可研编制及工程设计
               
工程编码 210281201609091253
工程名称 瓦房店龙山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可研编制及工程设计
建设单位 瓦房店龙山污水处理厂
工程类别 设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 瓦房店龙山污水处理厂内
项目所在区域 大连市·瓦房店市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标段建筑面积(㎡) 拟中标单位 中标价 项目负责人
瓦房店龙山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可研编制及工程设计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1090000.0000 尹庆美
中标候选人情况 拟中标候选人: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09万元        费率:2.019%;   服务周期:30日历天;
企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专业甲级
项目负责人:尹庆美       市政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
招标内容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等、工程施工配合以及相关后续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公示开始时间 2016年11月04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6年11月09日
填报人 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填报日期 2016年11月03日
填报单位 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备注说明 费率:2.019%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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