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路桥等10座桥梁景观照明工程
【发稿时间 :2016-11-17作者:副标题:来源: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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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码 | 210201201609123271 |
工程名称 | 解放路桥等10座桥梁景观照明工程 |
建设单位 | 大连市城市建设管理局 |
工程类别 | 监理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建设地点 | 市内四区 |
项目所在区域 | 大连市·大连市 |
拟中标单位 | | | | | | | 标段名称 | 标段建筑面积(㎡) | 拟中标单位 | 中标价 | 项目负责人 | 解放路桥等10座桥梁景观照明工程监理 | | 沈阳市振东建设工程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 184221.7200 | 元 | 林生锐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沈阳市振东建设工程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大连佳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大连市宏远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内容 | 对解放路桥、东北路桥、胜利路桥、菜市桥、香东桥、香甘桥、西部通道跨西南路桥、西北路(绿波小区)人行天桥、西北路(新生桥)人行天桥、西北路(迎客广场)人行天桥 10 座桥梁增设景观照明灯具等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6年11月18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6年11月20日 |
填报人 | 大连水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填报日期 | 2016年11月17日 |
填报单位 | 大连水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备注说明 | 费率:1.8875%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