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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鑫兴.紫郡景观工程
               
工程编码 210283201609051340
工程名称 庄河鑫兴.紫郡景观工程
建设单位 大连丰瑞置业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建设地点 庄河市昌盛街道与疏港路东侧
项目所在区域 大连市·庄河市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标段建筑面积(㎡) 拟中标单位 中标价 项目负责人
庄河鑫兴.紫郡景观工程二标段   大连鑫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3972900.0000 崔勇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预中标候选人:大连鑫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除燃气、热力工程以外)施工总承包贰级
预中标价:人民币(大写)贰仟叁佰玖拾柒万贰仟玖佰元(¥ 23972900.00元)
项目经理:崔勇
专    业: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号:辽221101013036
第二预中标候选人:大连昌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预中标价:人民币(大写)贰仟叁佰玖拾柒万柒仟玖佰陆拾元(¥23977960.00元)
项目经理:韩冬
专    业: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号:辽221111344820
招标内容 二标段:场地、道路系统、景观小品、构(建)筑物、绿化及配套工程(详见施工设计图纸)
公示开始时间 2016年09月30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6年10月02日
填报人 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填报日期 2016年09月29日
填报单位 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备注说明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