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鑫兴.紫郡景观工程
【发稿时间 :2016-09-30作者:副标题:来源:阅读次数:】
| | | | | | | |
工程编码 | 210283201609051340 |
工程名称 | 庄河鑫兴.紫郡景观工程 |
建设单位 | 大连丰瑞置业有限公司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 |
建设地点 | 庄河市昌盛街道与疏港路东侧 |
项目所在区域 | 大连市·庄河市 |
拟中标单位 | | | | | | | 标段名称 | 标段建筑面积(㎡) | 拟中标单位 | 中标价 | 项目负责人 | 庄河鑫兴.紫郡景观工程二标段 | | 大连鑫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23972900.0000 | 元 | 崔勇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预中标候选人:大连鑫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除燃气、热力工程以外)施工总承包贰级 预中标价:人民币(大写)贰仟叁佰玖拾柒万贰仟玖佰元(¥ 23972900.00元) 项目经理:崔勇 专 业: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号:辽221101013036 第二预中标候选人:大连昌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预中标价:人民币(大写)贰仟叁佰玖拾柒万柒仟玖佰陆拾元(¥23977960.00元) 项目经理:韩冬 专 业: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号:辽221111344820 |
招标内容 | 二标段:场地、道路系统、景观小品、构(建)筑物、绿化及配套工程(详见施工设计图纸)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6年09月30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6年10月02日 |
填报人 | 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填报日期 | 2016年09月29日 |
填报单位 | 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备注说明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