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中山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二期工程环境整治工程
【发稿时间 :2015-08-11作者:副标题:来源: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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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码 | 210201201506302611 |
工程名称 | 2014中山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二期工程环境整治工程 |
建设单位 | 大连市中山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建设地点 | 中山区新乐里、丹东街、共建巷、民运巷、双合巷、友好路、万家巷、自立街、南山里、铁山巷等十标段区域。 |
项目所在区域 | 大连市·大连市 |
拟中标单位 | | | | | | | 标段名称 | 标段建筑面积(㎡) | 拟中标单位 | 中标价 | 项目负责人 | 2014中山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二期工程环境整治工程(一标段) | | 大连隆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965876.6100 | 元 | 吴连功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招标内容 | 兴和街20号等楼栋周边临建房拆除、苗木栽植、养护(养护期3年)。水泥砖及芝麻灰路边石铺装,新增休闲座椅、树池及树池座椅,新增健身器材,挡墙、围墙外立面粉刷等工程施工。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5年08月1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5年08月13日 |
填报人 | 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填报日期 | 2015年08月10日 |
填报单位 | 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备注说明 | |
网上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