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地铁1号线海事大学站等景观恢复工程
【发稿时间 :2016-06-21作者:副标题:来源: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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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码 | 210201201605123063 |
工程名称 | 大连地铁1号线海事大学站等景观恢复工程 |
建设单位 | 大连地铁有限公司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建设地点 | 大连市内 |
项目所在区域 | 大连市·大连市 |
拟中标单位 | | | | | | | 标段名称 | 标段建筑面积(㎡) | 拟中标单位 | 中标价 | 项目负责人 | 大连地铁1号线海事大学站等景观恢复工程 | | 大连恒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279978.1700 | 元 | 张芳芳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大连恒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大连信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内容 | 星医区间 1 号施工临时竖井、医大二院站(道北)、黑石礁站(道北)、学海区间 3 号施工临时竖井、海事大学站 4 号出入口、海高区间1 号施工临时竖井、河口站、星海广场站等景观恢复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6年06月2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6年06月23日 |
填报人 | 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填报日期 | 2016年06月21日 |
填报单位 | 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备注说明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