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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湾数据处理中心主体工程施工
               
工程编码 21028920160922742
工程名称 普湾数据处理中心主体工程施工
建设单位 大连普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 大连普湾经济区石河街道
项目所在区域 大连市·普湾新区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标段建筑面积(㎡) 拟中标单位 中标价 项目负责人
普湾数据处理中心主体工程施工 23230.00 大连恒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9801251.0000 刘汉卫
中标候选人情况 中标人:大连恒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中标价:3980.1251万元
工期:40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经理:刘汉卫、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辽121000800874。
招标内容 普湾数据处理中心主体工程施工。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采暖工程等。不含消防工程、空调工程、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室外景观工程、精装修工程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公示开始时间 2016年11月04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6年11月06日
填报人 大连宝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填报日期 2016年11月04日
填报单位 大连宝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备注说明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