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湾数据处理中心主体工程施工
【发稿时间 :2016-11-04作者:副标题:来源: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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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码 | 21028920160922742 |
工程名称 | 普湾数据处理中心主体工程施工 |
建设单位 | 大连普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建设地点 | 大连普湾经济区石河街道 |
项目所在区域 | 大连市·普湾新区 |
拟中标单位 | | | | | | | 标段名称 | 标段建筑面积(㎡) | 拟中标单位 | 中标价 | 项目负责人 | 普湾数据处理中心主体工程施工 | 23230.00 | 大连恒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9801251.0000 | 元 | 刘汉卫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中标人:大连恒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中标价:3980.1251万元 工期:40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经理:刘汉卫、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辽121000800874。 |
招标内容 | 普湾数据处理中心主体工程施工。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采暖工程等。不含消防工程、空调工程、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室外景观工程、精装修工程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6年11月04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6年11月06日 |
填报人 | 大连宝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填报日期 | 2016年11月04日 |
填报单位 | 大连宝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备注说明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