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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左县十二德堡镇中心小学新建教学楼及附属用房
                 
工程编码 21132420160705240  
工程名称 喀左县十二德堡镇中心小学新建教学楼及附属用房  
建设单位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十二德堡镇中心小学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朝阳市·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 建设地点 喀左县十二德堡镇中心小学院内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拟中标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中标价 暂估价 暂列金额 中标范围和内容 标段建筑面积㎡
喀左县十二德堡镇中心小学新建教学楼及附属用房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建筑工程公司 刘宝军 9086687.0800 0.00 0.00 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 5600.00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投标报价 评审得分 其它情况
第一名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建筑工程公司 刘宝军 9086687.08 96.71  
第二名 喀左县宏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刘久明 9084469.20 93.39  
第三名 凌源市盛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刘颖 9088034.67 92.50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情况
   
修正内容 修正原因
   
 
公示开始时间 2016年08月20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6年08月23日  
填报单位 凌源正大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填报日期 2016年08月19日  
备注说明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