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施工][沈阳市]沈阳地铁10号线工程(张沙布~丁香街)土建施工建设工程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施工
【发稿时间 :2024-06-25作者:副标题:来源:阅读次数:】
资格预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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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及标段名称 |
沈阳地铁10号线工程(张沙布~丁香街)土建施工 |
标段(包号) |
210101TP001022494001001 |
招标人 |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4-24082122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4-31918388 |
资格预审时间 |
2024年06月24日 10时00分 |
资格预审地点 |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2开 |
预审合格申请人名称 |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
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招投标交易平台: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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